致各比选申请人:
成都城投集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专项服务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单位数量不足3家且不具备竞争性,故本项目流标。
未通过原因:
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未提供“无法经营异常记录截图”未通过资格评审;
2. 北京市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业绩要求未提供通过ISO37301/GBT35770的证明,未通过资格评审;
3.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未提供“不是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截图”未通过资格评审。
比选人: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