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20-510182-70-03-448048】FGQB-0148号、川投资备【2020-510182-70-03-448095】FGQB-0151号、川投资备【2020-510182-70-03-448102】FGQB-0152号、川投资备【2020-510182-70-03-448110】FGQB-015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 项目概况
2.2 建设地点:成都市彭州市南部新城致和镇连封村
2.3 项目规模: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48243.4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608.40㎡,地下建筑面积12635㎡;二期项目总建筑面积68301.8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416.83㎡,地下建筑面积17885㎡;三期项目总建筑面积62184.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300.00㎡,地下建筑面积15884㎡;四期项目总建筑面积10494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8986.00㎡,地下建筑面积25954㎡。
2.4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145196.0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国内贷款及企业自筹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145196.00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作要求 。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0至3个)
房屋建筑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3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申请人可在川报网免费下载比选文件。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己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5月14日10 时00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自愿报名。
4.2 比选技术服务费 200 元。
5. 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89号404室。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 评审和随机选择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90分(60或70或80或90分四档)以上的申请人(3个以上),通过川报网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选择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2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的代理申请书递交人员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彭州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89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闫先生
电 话:028-68814735
传 真:082-68814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