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基本情况及现状
所出租物业周边交通、道路通达性较高,人口密度与流动性较高,物业水电两通。
招租方案
(一)招租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承租标的物
通过在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按期收取租金。
1、权属情况:
该批房屋权属为成都市金信源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中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睿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用途为商业。
2、业态要求:
禁止存储业、印刷业、化工经营、制造业、喷绘、喷漆、屠宰、制革、饲料加工、食品发酵等产生恶臭、有毒有害气体等经营项目及易产生噪声扰民的业态。
3、面积、起始单价、递增率、租赁期限、装修期、保证金见附表
4、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全额支付缴纳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和头期6个月租金,租金以后按半年为周期支付,承租方应在每个支付周期届满前1个月内向出租方预付下一周期的租金,以此类推。(履约保证金为4个月房屋租金)
5、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1)竞租人条件:
报名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合法执照并延续存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此次公开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视为无效。
(2)竞租登记审查:
企业类: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最新版本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非法人本人参与报名时需提供委托书(以上均需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上需盖公章)。
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上盖手指印,自然人参与登记必须本人办理,不得他人代办,如有类似情况,视为无效)。
(3)竞租登记经资质审查合格后,凭竞租保证金收据参与竞价。
6、竞租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1)竞租保证金在报名时缴纳。
(2)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收到出租人出具相关准予退还的函件后1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或转换为履约保证金。
(3)未竞得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不计利息)。
7、递增率起始时间说明
递增率起始时间:从合同租赁期起始之日起开始计算,即包含装修期。
三、招租方式
(一)经公开征集,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在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报价最高的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
(二)经一次公开征集如只产生一家意向承租方时,在报价不低于挂牌起始价的前提下,即可成交。
(三)成交确认后,承租方须在《需承租方承诺的事项》上签字盖章,并于公告期结束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现场交付房屋。承租方逾期不签订合同或不接收房屋,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四)招租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特别说明
(一)该处房产在租赁期内如遇到特殊规定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终止,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意向承租方在竞租前应当仔细阅读竞价的全部文件,意向承租方参加竞租的行为即视为已认可了本方案全部内容。
(三)招租价格不含物管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均由承租人自行在所属物管公司缴纳(或水、电费专收部门),不得逾期。逾期后果由承租人负责。
(四)在合同签订前,承租方除提供履约保证金外,还应按甲方要求提供不低于价值人民币 不动产抵押担保。抵押担保费用由承租人负责。不动产抵押物应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五、其他需要披露事项
(一)承租方需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自行与物管方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二)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视为已完成对竞价标的物的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出租人提供的标的物档案文件及实物),已对标的物权利及物理现状等相关情况及瑕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认可,并对竞买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标的物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同意标的物严格以现状交付。在该项目成交后,不得再以对现状有异议为由拒绝或延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支付成交价款。
(三)意向承租方应当自行核实承租房屋后使用用途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及能否通过政府部门审查。视为其已对房屋用途充分了解,对承租房屋后具体使用用途能否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进行了具体核实,并将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执行,已充分了解出租方对此不承担担保责任,不会因此影响合同的履行。
六、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侯家桥路129号资产管理部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0月31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4:30
联 系 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28-62601591
附件:
1、需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2、房屋出租明细表
附件1:
需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一)承租方承诺,在承租标的物后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使用标的物,不改变标的物现有建筑主体结构。
(二)承租方承诺,租赁用途限于规定用途(如有限定,规定用途可改为限定的某种用途),若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应当自行核实承租房屋后的使用用途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及能否通过政府部门审查。已对房屋用途充分了解,对承租房屋后具体使用用途能否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进行了具体核实,并将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执行,已充分了解出租方对此不承担担保责任,不会因此影响合同的执行。
(三)承租方承诺,在承租标的物后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标的物整体或部分转租给其他第三方。
(四)承租方承诺,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五)承租方按转账方式向出租方缴纳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
(六)承租方承诺,本次出租资产承租方均已实际勘察并知晓出租方以现状出租,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瑕疵为由拒绝合同执行。
(七)出租方和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按照合同向出租方全额支付缴纳头期租金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款项后,出租方在款项到帐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交付租赁房屋。
(八)承租方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归还
承租方守约履行合同,到期终止时,无违约行为,无赔偿事项,无欠交费用等,在承租方办理完离场手续并腾空和撤出租赁区域后1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所收履约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九)承租方承诺,已知晓部分物业产权证号和国土证号均在办理中。
承诺人(盖章/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明细表 性质 门牌号 面积 招租底价 租期 免租期 租金递增率 竞租保证金 底商 盛达街308号 22.98 20 3年 1月 1% 12000 底商 盛达街314号 27.78 20 3年 1月 1% 12500 底商 盛达街318号 22.98 20 3年 1月 1% 12000 底商 盛达街320号 22.98 20 3年 1月 1% 12000 底商 盛达街322号 27.78 20 3年 1月 1% 12500 底商 盛兴路55号附76 34.74 20 3年 1月 1% 13000 底商 盛兴路55号附82 37.17 20 3年 1月 1% 13000 底商 盛发街341号 43.05 20 3年 1月 1% 13500 底商 盛发街337号 47.93 20 3年 1月 1% 14000 底商 盛兴路55号附89 30.14 24 3年 1月 1% 13000 底商 盛发街335号 29.67 20 3年 1月 1% 12500 底商 盛兴路55号附67号 47.85 25 3年 1月 1% 15000 底商 盛兴路55号附65号 50.47 25 3年 1月 1% 15500 底商 盛达街162号 37.93 20 3年 1月 1% 13500 底商 盛达街180号 49 33 3年 1月 1% 16500 底商 两河西二路139号 60.44 95 3年 1月 1% 35000 底商 朗润路2号附27号 46.85 32 3年 1月 1% 16000 底商 朗润路2号附28号 78.46 32 3年 1月 1% 11000 底商 朗润路2号附29号 67.17 32 3年 1月 1% 19000 底商 科创路218号 133.47 37 3年 1月 1% 30000 底商 科创路244号 122.76 37 3年 1月 1% 30000 底商 柳翠路113号 118.215 74 3年 1月 1% 45000 底商 柳翠路117号 118.215 74 3年 1月 1% 45000 底商 琉璃一街76号3栋附3、4号 154.3 50 3年 1月 1% 41000 底商 琉璃一街76号2栋附12号 60.85 33 3年 1月 1% 18500 底商 琉璃一街76号4栋附1、2号 154.7 64 3年 1月 1% 50000 底商 东林三路378号 53.14 20 3年 1月 1% 14500 底商 东林三路380号 127.77 20 3年 1月 1% 21000 底商 东林三路384号 67.81 20 3年 1月 1% 15500 底商 东林三路386号 59.32 20 3年 1月 1% 15000 底商 东林三路388号 59.32 20 3年 1月 1% 15000 底商 东林三路390号 67.81 20 3年 1月 1% 15500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