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鹤山街道办事处新蒲路北侧项目营销中心装修工程施工/标段已由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18-510131-70-03-299106-FGQB】第01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天悦锦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成都天悦锦源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比选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18-510131-70-03-299106-FGQB】第0181号)的比选组织形式为委托。比选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
2.2建设内容:鹤山街道办事处新蒲路北侧项目社区综合体,总用地面积3048.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86.26平方米。
2.3比选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下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6财务要求:
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10日至2019年05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路19号17楼,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持以下资料购买比选文件。
①营业执照
②资质证书
③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外均须交验原件,收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
4.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21日0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路19号17楼,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成都城投集团官网(http://www.cdci.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天悦锦源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蒲江县寿安镇迎宾大道88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28-81705946
传 真:/
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三洞桥路19号6层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28-86637186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