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的比选文件“第二章 参选须知及参选须知前附表”第9项要求:转账的参选保证金应在参选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00前到达,但截止2017年11月6日16:00(参选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参选保证金缴纳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特此说明。
比选人(公章):成都金信源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公章):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