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本工程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以本次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修改为: 87632751.03 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 1732303.24 元,工程建设费 78091316.17 元)其中,总价部分招标控制价: 43658635.15 元,单价部分招标控制价: 34432681.02 元。
其他:本项目工程建设费暂列金 7809131.62 元。投标人的总价部分和单价部分的下浮比例应一致。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五、合同价款
2.3含税暂列金额: 元(大写: )设计增值税税率为 %,若实际开具的发票税率小于 %,则本合同中设计含税价同比例下浮。工程建设费增值税税率为 9 %,工程建设费附加税税率为 0.313 % ,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合同的不含税价不变,建设单位实际支付的含税价款按此业务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分段做相应调整。”修改为:“2.3含税暂列金额: 元(大写: )设计增值税税率为 %,若实际开具的发票税率小于 %,则本合同中设计含税价同比例下浮。工程建设费增值税税率为 9 %,工程建设费附加税税率为 0.261 % ,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合同的不含税价不变,建设单位实际支付的含税价款按此业务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分段做相应调整。”
招标人:成都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