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上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征集人,拟对天府艺术公园文创坊商业地块开发项目建筑规划设计概念方案进行公开征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征集范围
1.1 项目名称:天府艺术公园文创坊商业地块开发项目
1.2 建设地点:金牛区西华街道瓦子社区2组,金牛乡金牛村2、3、4组。
1.3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8068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54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5000平方米(设计范围与面积以任务书要求为依据)。
1.4 工作内容:设计内容为天府艺术公园文创坊商业地块开发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含总体设计、功能布局、空间形态、交通组织等设计内容。具体设计范围和设计要求详见本征集文件第三章“设计任务书”。
1.5 征集范围:天府艺术公园文创坊商业地块开发项目的建筑规划设计概念方案。
二、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中国内地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外国及中国港、澳、台企业:其注册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商务来往,且具有其所在国家(所在地区)的合法营业及设计许可。外国及中国港、澳、台设计单位可单独参与应征。
本次方案征集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须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2.2 业绩要求
2.2.1 公司业绩:2020年(含2020年)至今,公司至少具有3个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方案设计业绩,项目业绩为在建或已完成,且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合同或业主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2.2 主创设计师业绩:2020年(含2020年)至今,主创设计师至少具有2个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方案设计业绩,且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合同或业主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3 中选单位中选后需完成概念方案设计100%,并配合征集人后期选择的方案执行单位到建筑方案与扩初设计的方案审核及指导工作,以及后期施工图的审查工作。
三、方案征集报名及方案征集文件领取
3.1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3.2 报名方式:
报名机构应在报名时间内,至成都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1幢4单元2704号,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
3.3报名资料:
3.3.1中国内地企业: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收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3.2外国及中国港、澳、台企业:①授权委托书,收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应征人签字或盖章的复印件。
3.4 报名资料若为非中文资料须提供中文翻译件。
3.5 若本次报名的应征人少于3家,征集人将重新组织本次征集活动。
四、其他事宜
4.1 争议及保密
4.1.1 争议
本征集文件、合同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双方同意仲裁机构为成都市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申请仲裁时有效规则中进行仲裁。
4.1.2 保密
4.1.2.1 参加本次征集工作的专家评委、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应对整个征集工作的过程、内容、组织及征集人的相关情况予以保密
4.1.2.2 征集工作结束前,任何人员或机构如未得到征集人书面许可,不可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应征设计方案。
4.2 知识产权和解释权
4.2.1 知识产权
4.2.1.1 应征人应保证应征人准备或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或商业机密。
4.2.1.2 应征人应保证其应征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
4.2.1.3 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4.2.1.4 征集人有权对征集方案进行任何形式的公开展示、网络发布和出版。
4.2.2 解释权
本征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人
五、征集方式及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概念性方案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征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成都城投招采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征 集 人:成都市锦上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89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28-60186700
征集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1幢4单元2704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8-83226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