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 件
第一章 比选邀请书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第三章 评估内容(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 报价清单
第五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14 | 比选申请文件封面 的标注 |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
15 | 比选申请文件外层 密封袋的标注 | 比选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年月日 |
16 |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 成都市锦里西路121号城投地产有限公司3楼 |
17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比选截止日期 开标地点: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18 | 付款方式 | 见合同 |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比选所叙述的项目。
2.比选费用
比选申请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比选的结果如何,
比选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比选文件
3.比选文件的构成
3.1比选文件用以阐明比选项目所需要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比选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本比选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比选邀请书;
(2)比选申请人须知及前附表;
(3)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
(4)比选申请人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5)比选办法。
3.2比选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比选申请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比选申请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在比选截止时间前,比选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三、比选申请文件
5.比选申请文件的语言
5.1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以及比选申请人与比选人就有关比选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适用中文。比选申请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5.2翻译的中文资料和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6.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的比选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7.比选货币
本次比选项目的比选均以人民币报价。
8.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9.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编写的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9.1报价部分
(1)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是比选申请人响应比选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比选申请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一切费用。
(2)比选申请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处理。
(3)本次比选设定最高限价,高于此价格的参选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4)比选最高限价
110元/人/天,高于此价格的参选文件做无效处理。
9.2技术部分。
9.3商务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1)比选申请函;
(2)比选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证明资料复印件;样稿原件;
(3)比选申请人组织单位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证明比选申请人资格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7) 证明比选申请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8) 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0.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10.1比选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比选申请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比选申请人不得以“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0.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编写。
11.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1.1比选申请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投标文件为准。
11.2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比选申请文件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1.3比选申请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比选申请文件可能视为无效。
11.4比选申请文件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
12.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注
12.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比选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等。
12.2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
13.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3.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按投标须知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比选截止时间以后送到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3.2 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14.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比选申请人在递交了比选申请文件后,可以修改和撤回其比选申请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
14.2比选申请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14.3在比选截止时间之后,比选申请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
四、评标
15.评标
评标工作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
五、定标
16.定标规则
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按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比选人将视情况对中选候选人进行考察,比选申请人应无条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备查。
17.定标程序
17.1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选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其投标报价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17.2比选人不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不退回比选申请文件和其他资料。
18.中选通知书
中选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19.签订合同
19.1中选人在收到比选人发出的《中选通知书》后,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由于中选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比选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选,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9.2中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放弃中选的,比选人可以与排在中选人之后第一位的中选侯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20.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1.履行合同
21.1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初步审查
资格审查强制性合格条件
序号 | 审查内容 | 合格条件 | 是否符合 |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
2 | 授权委托书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
3 | 结论 | 以上条件必须全部通过 |
二、报价评分(100分)
以所有有效参选人报价的最低价为评审基准价,基准评审价设为满分。其他评审价每高于基准评审价1%,其价格评分将扣减2分,直至扣完为止。
8小时2、工作内容:派发项目宣传资料(不得低于/天)3、由公司统一发放宣传资料,派发传单位置由开发公司指定。
行销单位 选 件
(全称并加盖法人公章) (签字)
目 录
一、比选申请函
二、承诺书
三、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四、近三年在四川省内主要业绩一览表
五、报价清单
六、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致:
一、我单位经阅读并完全理解了你方所提供的比选文件及其附件, (比选申请人全称)合法行使其职责的代表,参加贵公司的城投·观城项目行销单位比选活动。 元/人并对提交的所有比选申请文件负责。你方单位或授权代表在此被授权可对我单位进行查询或调查,以证实有关本申请提交的声明、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
四、如我方中选:
⑴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⑵我方承诺在中选后,严格按照比选人对行销人员的要求开展工作,①、行销人员每天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②、每天派发项目宣传资料不少于80份。
⑶我方完全接受比选人对委托内容等进行的任何修改或调整。
五、我单位对提交材料中的所有陈述和声明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比选申请人:
__________ ___(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2015年 日
我方以诚实、守信的态度参加贵方的比选活动并郑重承诺,在参选过程中,不发生因我方原因造成的违背下列承诺之一的行为或出现其它严重损害贵方利益的行为。如有发生,我方自愿放弃申请,且自我方行为被贵方认定之日起一年内,贵方有权不接受我方在贵方周期性比选或其它项目中的申请,一年后如我方不能有效证明信誉的改善,贵方仍有权拒绝我方的申请。1.我方承诺不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选、中选后非贵方原因放弃中选的行为。如在中选后发现我方申请资料不符合比选要求或资料载明条件发生变化而不符合比选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选人资格,另选中选人。2.我方承诺不发生任何串通与项目有关的单位而损害贵方或国家利益的行为。3.如我单位中选,我方承诺:1)在项目实施时,满足贵方的作业期要求,不发生因我方原因延误作业期的行为。2)不发生因我方原因造成服务出现重大失误的行为。3)将接受你方对广告印刷单位的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管理规定。4)保证成品质量、样式等,如质量、样式等达不到比选人要求,比选人可随时终止协议。4、比选文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也属我方承诺的内容。
比选申请人:)
__________ ___(签字)
2015年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