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城投集团”)拟对两起债权案件的法律诉讼代理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比选人: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案件法律诉讼代理服务项目
3、服务地点:成都市。
4、服务内容:在比选人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开展债权追偿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比选人与债务人谈判、调查基础事实、启动诉讼程序、执行程序等一系列与债权催收的相关工作。
5、服务方式:以比选文件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约定内容为准。
6、服务期限: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债权完全回收之日。
7、资金来源:由比选人自筹。
8、案件简介(本简介仅为项目概况,比选人在此简介中的表述仅为比选人对本案事实的单方认定,目的为方便参选人了解基本案情,比选人对以下事实陈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不作任何保证,最终以中选人调查和法院认定事实为准):2004年,A公司同R公司和W公司签订《还款协议》开展短期贷款业务,同时R公司债务由另两家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W公司债务由另一家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以上保证人均未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责任期限。2008年A公司整合并入城投集团后,按照上级对A公司整合消化期间“不开展新工作,不承接新业务”的整合要求,A公司开展对R公司、W公司的债务催收并从其中收回金额不等的欠款且每两年换签一次还款协议。2017年12月,A公司、城投集团分别与R公司、W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协议中明确将A公司所享有债权全部转让与城投集团。协议同时明确截至2017年11月,R公司所欠债权本金约90万元,W公司所欠债权本金为约60万元。2019年11月,城投集团与R公司、W公司以及其对应担保方再次签订《还款协议》对原债权进行展期,确定截至2019年4月30日R公司欠城投集团本金约90万元,利息约200万元,W公司欠城投集团本金约60万元,利息约90万元,最后还款期限2020年5月1日,协议期间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逾期还款按照18‰每月计算还款滞纳金。后续截止2023年12月R公司尚欠城投集团借款本金、利息和逾期还款滞纳金共计约600万元。W公司尚欠城投集团本金、利息和逾期还款滞纳金共计约300万元。
一标段:A公司、城投集团与R公司的诉讼案件全过程代理。
二标段:A公司、城投集团与W公司的诉讼案件全过程代理。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年以来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并在承担相关业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未因违法违规执业等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公开谴责惩戒(提供承诺书);
3.未被列为被执行人。参选人自行查询参选人及其律所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时间应为截止开标时间当日前10日内(含)。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2月27日工作日期间,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成都市金周路589号805室。
3、报名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单位介绍信提供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许可证(含副本,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本次比选文件免费,比选人不提供邮寄服务。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3月4日上午10:00,上午10:00开始接收在此之前不接收。
2、递交地点: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金周路589号)501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http://www.cdci.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n/)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周路589号
联系人:艾女士
联系电话:028-68814873